圖片來源:聯合晚報
部長好強!再度佔據各大報顯著版面
我們偉大的財政部長 張盛和 先生
昨日再度出招
繼日前喊出:我老婆退休領的比上班多
昨日在答覆立委的打房議題時
竟又回答:台灣房仲不該比小七多 ....
其「語不驚人死不休」的發言特性
真的好強阿!
部長退休後,如果去電視台當名嘴
會紅遍全台喔!
不過呢,全台灣有 7500 家房仲
竟超過超商龍頭 7-11 的 5050 家
就算把房仲家數跟超商「總數」10100 家比較
竟也相去不遠
我想這件事,可能大出很多人意料!
究竟房仲那麼密集,合理嗎?
這跟升斗小民的生活,又有什麼關聯?
趕緊看看唄 ...
房仲業的存在
可以促進資源做有效率的分配!
房仲的經營
本質上是靠著對房屋市場以及買賣流程的熟捻
來撮合買方與賣方
以達成「賣者得好價、買者適其屋」的最適分配
我們可以這樣想像
如果你有一間房子要賣
開價一千萬
若不是另外花錢登廣告
你就只能在自家門口貼貼紙條
可能等了大半年才能賣掉
( 圖片來源 )
又或者你因為換工作
被迫要搬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
自己找房、看房 ... 要花很多時間
但如果請房仲協助
由於他們手上有資料庫
可以很快幫助你找到適合的房子
一但價格 OK,就可以很快成交了!
這也是為什麼委託房仲幫忙
即使要被「買賣雙方合計抽成交價金 5%」
這門生意還能不斷欣欣相容的原因了!
那這次的「配角」: 7 - 11
又是做什麼的呢?
它的業務就更簡單了:進貨 → 銷貨 → 賺價差!
早年 7 - 11 草創的時候
其實沒有那麼賺喔
是後來統一集團把好地點都卡起來
而且 金流、物流 ... 等各方面都就定位之後
才開始「越賺越多,分店越開越多 ...」的!
如果一項業務會賺錢,當然應該越做越大!
講到這邊
我們可以來進行一堂經濟學小課程:
「如果一樣產品的 邊際收益 ( MR,多賣一單位商品所能創造的收益 )
超過它的 邊際成本 ( MC,多生產一單位商品所必須增加的成本 )
那麼廠商就應該繼續生產,直到 MR = MC 為止 」
同樣的原理
運用在「開分店」這件事
也是一樣喔!
由於 7 - 11 賺了很多錢
所以只要「繼續開分店,能賺更多錢」
它就會一直開下去 ...
同理,全台灣 7500 家房仲會不會太多?
答案很簡單
►► 因為 ( 以前 ) 他們很賺錢,所以才越開越多,飆到 7500 這個驚人數字!
圖片來源:陳金瑩 幼年時的經濟學筆記
平均一間房仲,可以創造 1000 萬的年營收!
以 2014 年全台買賣移轉戶數 32 萬來看
以及假設其中有一半的交易是透過房仲來成交
一家房仲,一年可以做到 21 戶
如果再以 均價一千萬、成交一戶抽 5% 來算
一家房仲,一年可以創造 1050 萬的營業額
由於房仲業
不像做晶圓代工還要蓋廠房啥的
成本只有 租金、水電 ... 以及付給超業一些獎金
因此一整年的營運成本
應該不會超過 1050 萬
看到這邊,
房仲業賺不賺錢?
7500 家房仲會不會太多?
相信你應該心裡有數了!
但如果 2015 年,甚至 2016 年 ...
買賣移轉戶數不再是 32 萬戶
而是 29,甚至 27、24 ... 這種鳥數字
圖片來源:蘋果日報
房仲業的單店營收,還能高達 1 千萬嗎?
►► 當然是沒辦法!
而是會照總成交價金等比例下降
體質不好的房仲,甚至會降更多
這也是外界擔心房市大反轉後
房仲會倒閉連連的原因了!
房市價量反轉
千萬營收打對折,小房仲可能大幅倒閉!
雖然說房市反轉
房仲倒閉連連,是一種很正常的經濟現象
( 當 MR < MC 時,廠商家數會自然減少,直到回復新的均衡 ...)
但一個經濟學家或一個部落客
大聲講說出這句話,不會怎麼樣
一位朝廷命官,講出這句話
難免會被放大檢視,批評他沒良心了!
其實呢,不僅僅是房仲業
這個世界,本來就變化的很快
往年人稱「金飯碗」的銀行櫃員
幾年後,可能也會「飯碗不保」
圖片來源:蘋果日報
因此呢, ...
在這變動很快的時代
唯有不斷讓自己的技能符合社會所需
才是生存下去的王道!
《 本文作者簡介 》
陳金瑩 老師,畢業於台大經濟學研究所
歷任大型法人投資機構數年
現為自由投資人
老師經常在網路上分享他的投資方法
目的是幫助別人:
〝少走冤枉路、直接登堂入室穩穩賺!〞
所以受到廣大網友的喜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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